属于夫妻个人债务的有: 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 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 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 7、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或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所发生的债务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依照法律规定。 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则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个人投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对于夫妻一方因个人财产所取得的收益的
1、有约定从约定。 2、无约定,依照法律规定。 用婚前个人财产进行投资产生的收益,则收益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个人投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对于夫妻一方因个人财产所取得的收益的
农民工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计算。 具体内容是:《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首先婚前存款婚后取得的利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做如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理解》(二)第17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认定为共同财产。可能有人说,那利息应该就是共同财产,这种认识是错误的。 关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根据民法理论可以分为两类:孳息和投资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过自然规律或法律规定产生的收益。 孳息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第11条明确规定,解除关系时,同居期间为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那么,同居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向他人借款,要认定为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的生产、生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方面的证据应当由债权人负责提供。
由于担保之债一般是在债务人到期不能及时足额清偿债务时,才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此时承担的责任并非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除非是夫妻双方共同作出的担保,否则的话应认定担保之债属于夫妻一方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个人辞职的区别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同意且主动地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个人辞职是被雇佣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通过法院委托,个人不能做司法鉴定。 根据《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的规定,鉴定机构接受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后,不得私自接收当事人提交而未经人民法院确认的鉴定材料。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一条第(三)、(四)项,符合(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的情形,纳税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税款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