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不可以有股东,因为个体工商户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经依法登记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性质更近似于自然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是不能有股东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根据规定,个体户是可以转为企业的。个体户转为企业的流程如下: 1、办理预先核准企业名称。需要的资料:个体转企业申请书、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个体户营业执照以及出资人的身份证。个体户转企业时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名称,也可以继续使用原有的名称; 2、办理注销个体户的登记; 3、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个体户可以转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公司等,不同的企业类型需要不同的资料; 4、办理核准个体户转为企业的登记。
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如下:1、先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进行银行销户; 2、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的,先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 3、带着发票领购簿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到税务局进行验票,没有问题后,税务局会收回发票领购簿并告知回去对金税盘进行修改时钟,并进行抄当月税; 4、金税盘修改好时钟,完成抄税后,携带金税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对金税盘和税务登记进行注销,税务局受理后3-5个工作日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核准注销; 5、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个体营业执照不需要一年一审1、营业执照年审制度已经取消。已经没有年检的说法,统称为网上年报。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公示。2、在我国实行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度画上句号。国家工商总局对外宣布,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根据工商总局日前起草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为6个月。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个体营业执照法人更名办理,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一年之后会因没有按时接受年检而被工商部门吊销你的营业执照,同时店名在被吊销日其一年内不能被再次使用。根据《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在同一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个体工商户名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登记:与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1年的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的。
个体营业执照变更名字流程如下:1、应该先将原经营者注销,再由新经营者办新的登记手续,相关手续去工商登记机关办理。2、至于这两人之间的财产转让,由他们自己进行,可签订有关协议,约定具体事项。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个体工商户名称组织形式可以选用“厂”、“店”、“馆”、“部”、“行”、“中心”等字样,但不得使用“企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字样。 组织形式一般填写个体,注意组织形式选择的字样范围。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三)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个体户有对公账户。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