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以下一审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民事诉讼,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