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犯错误时,主动交代本人的过错,可以适当减轻处分。 我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1、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2、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3、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4、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5、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6、有其他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