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的地域管辖,由地域管辖地方主审。应当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毒品犯罪的地域管辖,由地域管辖地方主审应当坚持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贩毒案一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主审;量刑标准主要包括:1.贩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贩卖毒品数量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