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孩子的抚养权,乙肝病毒携带者在结婚、生育、就业、升学等方面法律均没有特殊限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2周岁以下的子女,如果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可随父方生活。乙肝不属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能剥夺抚养子女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
因一方婚前隐瞒乙肝,而主张婚姻无效不受法律支持。乙肝目前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如果以隐瞒乙肝为条件请求婚姻无效,法院不予支持。我国法律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不包括乙肝。如果觉得不合适,可以协议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