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等级一般根据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一般来说,根据死亡人数确定事故类型的具体标准如下: 1.对于伤亡人数而言,超过30人死亡或超过100人重伤,可以称为特别重大事故; 2.死亡人数在10-30人或者受重伤人数在50-100人,为重大事故; 3.死亡人数在3-10人,或者受重伤人数在10-50人为较大事故; 4.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受伤则称为一般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