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
1、签发银行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欠缺记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清算组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强制清算程序中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分家析产应注意以下事项:1、分家析产时,要把家庭共有财产和家庭成员的个人财产区分清楚;2、分家析产时,要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割家庭共有财产。【法律依据】《婚姻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三)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四)股票的编号。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发起人
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和经营范围。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