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二十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些基本行为准则,在同一道德体系中具有内容的广延性和层次的多样性,既包括社会主义的公民所必须共同遵守的最重要的行为准则,又涵盖了家庭、职业、公共生活等各个领域所应遵守的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适用于不同社会群体,与不同社会领域的具体道德规范融为一体,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