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二婚可以不带离婚协议书,二婚办结婚证要离婚证,除了《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在办理结婚登记时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只要有能证明自己无配偶以及就可以按照正常的结婚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
与第一次结婚手续一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地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准予登记。
当事人二婚后再次离婚的,和第一次离婚手续一样,适用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处理离婚的问题,如果协商一致的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诉讼离婚。二婚的离婚,离婚方式和普通离婚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二婚的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更复杂。
再婚后,原来的离婚证是有用的,证明你和原配偶婚姻状况的。当事人离婚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已经再婚,只要不是复婚,其与原配偶的事实是一直延续下来的,即现在任维持与原配偶的离婚事实。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一经登记,并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领证之后离婚则为二婚。
宅基地离婚时不可以分割,只是双方谁得到了房子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该条确立了宅基地所有权严格禁止买卖,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需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则。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根据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二婚领证手续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
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综合孩子的年龄、成长经历及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综合因素作出判决。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如果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女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判归男方抚养。 2.两到八周岁孩子,判归谁抚养的可能性都有,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的多,目前随哪方生活、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是否有不良嗜好等因素综合考虑; 3. 八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要考虑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
二婚男方是有义务抚养女方孩子的,再婚夫妇的配偶对未成年子女是具有抚养教育义务的。再婚后对方自然会成为孩子的继父或继母,因此对方自然需要一起抚养孩子。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的关系,与亲生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相同。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存在的关系,不仅体现在继母承担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教育费用上,还体现在继子的教育和生活照料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