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中的交付日期是工期吗
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商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总时间为签合同内注明的完成全部工程的时间,加上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非承包商应负责原因导致变更和索赔事件发生后,经工程师批准顺延工期之和。合同工期的作用是用于判定承包人是否按期竣工的标准。
合同工期一般包含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以及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这里默认为是整个工程项目完成的总工期。
建筑合同交付日期一般指的是总的工期,如果对单独的开工或竣工工期有要求的,则另说。
建筑合同履行日期是否是工期,要看合同中的规定,“合同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内承诺完成合同工程的时间期限,以及按照合同条款通过变更和索赔程序应给予顺延工期的时间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