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用人单位不存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38条的情况和处于试用期,劳动者辞职可以不用提前一个月交辞职书。其他情况需要提前一个月交离职书。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