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
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车主不用负责任,应当由擅自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负责任。但如果车主对交通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应当就其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等。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住院伙食补助费为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哪些交通事故案件适合和解: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但未构成伤残等级的;没有人员受伤,只产生财产损失的;构成伤残等级较低的等。交通事故案件达到成功和解至少要具备几个条件:客观认识自己的伤情;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车方已垫付绝大部分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警察依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判定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一、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三、护理费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四、交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 五、住宿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六、营养费 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 七、误工费 八、残疾赔偿金 九、被扶养人生活费 十、后续治疗费 可以预见必将发生的费用,应有鉴定结论支持。 十一、康复费 身体恢复健康所必须的康复费用。 十二、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般造成身体伤残的应支付该费用,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交通事故对方一直不愿意去交警大队判定责任,一般来说15日,由于对方原因拒绝进行的可以申诉。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金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去折旧部分。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按车辆保险计算公式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护理费计算参照以下标准: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3、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