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时没有报警,事后也可以报警。但需要证明发生了交通事故,否则交警不会受理。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超过规定时间没有做出结论的,可以到交警的督察投诉。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构成条件: 1、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必须有一方使用车辆(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而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范围并无要求。另一方可以是与交通活动相关的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为目的,但其活动或者行为与交通有紧密联系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道路”范围内。根据第119条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体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例如广场、公共停车场等具有一定公众通行的场所。 3、若事故属于交通事故,则必须有一方的车辆是正处于行进状态,否则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4、事故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在主观上处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至少有一方在开车或者行人行进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造成一定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后果,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无法认定责任的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于机动车一方规定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在该类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推定机动车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如机动车一方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一方故意造成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事故责任。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 这在道路交通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在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由双方承担公平责任。 3、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 如果发生在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道路交通事故,并且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同样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首先,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另一方存在过错的,就可以减轻己方的责任,如果能进一步举证对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己方可以不承担责任。至于双方都无法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那么同样的,也应当按照公平责任,分担赔偿责任。
首先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建议报警处理,由交警勘验现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进行赔偿。要知道道路交通事故是一定要有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的,保险公司就是依据交警的认定书来划分责任。以上是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流程,根据其流程显示当事故发生后首先要报警,在向保险公司理赔。至于轻微交通事故不报警保险公司会不会赔偿,还是请大家请教相关部门。 车辆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及时报案很重要,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交通事故不一定要本人去。 事故责任的认定由交警队作出。如本人有其他的杂事是可以委托他人去做的,但要写一个授权委托书 ,把权限设定好。当然,如果有时间还是本人亲自去做比较好。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2、主次责任与同等责任差不多,只是不能各自赔付或者互赔(除非保险公司能达成协议),按责任比例进行赔付。3、全责,这是比较好处理的一种情况,这种情况只需要全责方报保险就可以了,三责的所有损伤都由全责方理赔。三责无损,提供交强险的复印件就可以了。4、单方事故,这种情况可以不报交警,直接报保险公司即可。5、出现人员伤亡,赔付也与上面的差不多,超过交强险部分,由三责险赔付。
交通事故不报交警保险公司符合条件的话可以直接赔偿: 1、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2、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3、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4、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及其他证明。 5、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签订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交通事故把人撞了病例本丢了根据各自责任进行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24小时内报警有效。 交通事故报警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建议尽快报警,时间长了会影响案件调查,交警部门也可以不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发生事故后,如果有人受伤需要救助,第一时间拨打120、122报警电话。同时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出险还应打开示廓灯和后尾灯。不能撤离现场的,应当在来车方向50-100米处摆放反光牌等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在150米以外),防止新的意外事故的发生。 及时拨打车险全国统一客户热线报案,例如“太平洋车险”的95500、“太平车险”的95589。或者像“平安车险”通过“平安好车主”app在线报案。 2、现场勘查 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将安排查勘人员协助进行现场处理,届时查勘人员会提示您需要提供哪些索赔材料,这些材料需要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提交给保险公司。 3、定损 定损员对车辆进行核损,然后出具定损单,如果车主同意定损单上的金额,没有任何异议即可签字开始理赔。如果车主认为保险公司定损价格不合理的,应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 4、提交索赔材料并审核 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索赔材料。保险公司收到索赔材料后,将按照流程尽快完成审批工作,并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 5、领取赔款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委托他人领取的,需要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赔款可以通过网银支付,在索赔时只需提供银行卡信息,填写授权书即可,理赔完成后会及时将赔款划入指定的银行卡帐户。
应急车道小便被罚是合理的。应急车道是应急使用的,是保障生命安全的通道,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才可以使用的通道,除此之外以任何理由占用应急车道被处罚,申诉都是不会受理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