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处理: 1.事故现场保护; 2.暂扣事故车辆; 3.预付医疗费; 4.事故责任认定; 5.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6.损害赔偿调解。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行人突遇交通事故应按以下方法处理: 1、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2、行人被机动车严重撞伤,驾车人应立即拨打110、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 3、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书的审查: 1.对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审查与判断,首先要肯定的是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否与认定事实的证据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并且对该事实证据作出具体的分析。如车辆的驾驶员是否为车辆的所有人(包括法定所有人和实际所有人),驾驶员是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无驾驶无号牌车辆或驾驶不符合行驶技术要求的车辆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需注意: 1.接警问清案由。 2.环视现场。 3.现场初查与分析。 4.实地勘验。 5.制作现场勘查笔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
交通事故中不能私了的情况: (1)与“三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2)与“无证驾驶”车主发生的交通事故; (3)与酒驾车主发生的交通事故; (4)损坏建筑物或公共设施的交通事故; (5)损失大、双方对事故原因有异议的交通事故; (6)发生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首先采取直接送达方式,交给受送达人本人;受送达人不在的,可以交付其成年家属、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或者其居住地居(村)民委员会代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属于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交警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或者结合有关的检验、鉴定所作出的,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
交通事故鉴定的时限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1.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2.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3.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以及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