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耍赖不赔钱的处理方式是: 1.如果对方有事故单,不处理的话那么车子是过不了年检的,如果对方已经报过保险,没有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不会结案,保险公司会催对方与你联系。 2.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协商,用代位追偿让保险公司先赔付。 3.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即对于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均不负责任,但是基于公平原则,当事人仍需分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
两电动车相撞交通事故的认定是: 1.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道路交通法规的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要负相应交通事故责任; 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交通事故营养费,一般是按照不超过医疗费的20%计算。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交通事故鉴定重要的注意事项: 1、坚持中立性; 2、做到通俗易懂; 3、避免先入为主; 4、从多种角度观察、论证; 5、鉴定结论必须充分考虑采样数据的误差; 6、着眼于关键证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驾驶人无有效机
经过当时双方二人一致的意见达成的协议是有效的,对方应该履行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简单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的经交警立案处理后进入调解程序调解。调解无法解决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
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 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以下交通事故可以协商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 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二)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