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共有几份要看事故中有几个参与者了,要是双方发生事故,那就是3份,事故双方一人一份,交警存档一份。要是三方发生的事故,那就是4份。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关于通事故营养费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四条规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一个月内给予赔偿,在保险事故发生以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进行提出索赔时; 如果保险公司认为需要补交一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应该及时的一次性通知到对方。 如果材料齐全以后,保险公司也应当及时的作出核定,对于情形复杂的状况,也应当在30天以内作出核定,并且需要将核定的书面结果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调解成功的进行赔偿,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诉讼的时限的计算是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 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的处理程序是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在公安交警部门已经做出评残鉴定,重新鉴定的申请应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对已作出的评残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安交警部门送达鉴定报告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 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分期赔偿协议应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