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是: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等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取得的死亡补偿金虽不是死者的遗产,但实践中一般参照《继承法》由死者的继承人依法继承,但是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追究刑事责任,会吊销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与责任人协商赔偿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 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到底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有下列原则: 1.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 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3.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4.综合评定。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到底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
流程如下: 一、报案。发生事故后车辆方不仅要向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要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二、事故现场勘查、检验。 三、定价估损。保险公司相关人员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检验后,就应该对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估价。 四、提交索赔材料。 五、赔款的计算和审核。保险公司审核了被保险人所提交的索赔材料以后,如果真实可靠,保险公司就应该按照保险合同
经交警调解达成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后,一方反悔,另一方可以违约之诉起诉。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电动自行车与小客车相撞无法认定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