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不一定需要本人到场,一般要求本人处理,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让代理人去。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医疗赔偿有后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在交通事故的财产赔偿中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是指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财产利益的损失。通常包括车辆、物品及其他有关设施的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和善和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这停业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对于直接财产损失,通常适用全部赔偿的原则,即折价赔偿,也就是说将被侵害的财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班,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的价值,并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人赖账的解决办法如下: 1、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对方失去联系,不愿意承担相应的医药费用,那么双方就无法协商处理。这种情况下,最佳方式就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向自己的保险公司行使代位追偿。 3、向对方的保险公司行使怠于理赔。 4、向保险公司申请分开划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交警对交通事故肇事车辆的处理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工伤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律依据】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二十六条,肢体大关节脱位、关
交通事故误工期限赔偿的规定主要是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肇事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等。 【法律依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
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 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2、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