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新车贬值损失可以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
交警在事故发生后暂扣车辆是法定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了事故的,对交警是否放车并没有必然联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权利: 1、要求回避的权利。 2、陈述、申辩的权利。 3、知情权。 4、自行委托鉴定的权利。 5、对事故解决方式的选择权。 6、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权利。 7、申请复核的权利。 8、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有要求办案单位发还被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的权利。 当事人的义务: 1、立即停车,保护现
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赔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交管部门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青岛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1、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 2、相互查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凭证,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交通事故现场和碰撞部位等进行拍照,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3、向各自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或者通过青岛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微信服务平台,将交通事故现场照片及相关图像资料发至微信平台,获得报案号; 4、当事人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工伤的有: 1、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中负担同等责任的也可以认定工伤。 2、工作时间,在工作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凡是受到单位指派外出办事,在办事路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不管是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均可以认定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
认定交通事故的事项如下: 1、事故发生的时间。 2、事故地点。 3、当事人的身份和联系方式。 4、机动车牌号和保险凭证号。 5、通行方向和接触部位。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1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