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协议书所适用的交通事故是指双方以上车辆在本市道路上发生碰撞,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 1、未造成人员伤亡。 2、各方财产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 3、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 4、事故车辆能够自行离开。 5、事故当事各方均在中山市内的财产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 6、当事人各方均自愿选择并承诺共同前往同一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进行勘验定损及事故认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保护现场并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第1、机动车无号牌、无机动车交强险保险标志或无检验合格标志。 2、驾驶人现场不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5、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6、发生事故的机
当事人如果自行协商解决交通事故,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将车辆移至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互相查验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后。 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如实填写本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需办理保险理赔的,当事人应在现场立即向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后,为逃避事故责任而故意逃离且在协议书上填写虚假信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仲裁委员会没有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权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处理的两条途径,即请求公安交管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而且,交管部门调解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严格程序,法院诉讼调解本身也有严格的程序规定。 另外,有关法律法规对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形式、期限、标准、效力等问题作出严格而详尽的规定。
拖车费就是为了疏导交通,拖动车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通常情况下是指在机动车出现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为了疏导道路、避免道路堵塞,应车主要求或交警部门应职权将车辆拖离现场时所产生的费用。 承担费用的主体有:执法机关、当事人、保险公司。关于拖车费的承担,因为具体事件不同,承担费用的主体也不同。
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当事人还应提交下列证据: 第(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 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第(2)因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应提交医院的证明,凭医院的证明按照普及器具来计算残
发生电动车撞人的交通事故后,如果当事人对于事故发生的原因没有争议的,应该及时撤离现场,防止影响交通。 之后,可由双方就赔偿问题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应及时报警,由交警按简易程序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双方对事故成因有争议的,则应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事故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来认定事故责任。 在交警认定责任后,双方可以在交警的组织下就赔
交通事故处理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
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双方应该是各占50%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是机动车,赔偿方式是:双方用各自的交强险赔付对方,交强险不够赔付的,超出部分,对方赔偿50%,自己承担50%。 如果双方谁有保险,都可以用保险公司来赔偿。如果一方是机动车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是行人,机动车损失方50%由对方赔偿,另50%由自己承担,有保险就保险公司赔偿。 机动车一方先用交强险赔偿对方,超出部分各自承担50%。
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保户应持保险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如与保险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