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有。 第1、没有人身伤亡,或者仅有轻微财产损失,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对赔偿有争议的。 第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者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为2年。 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1年,在实践中一般从评残之日起计算1年内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
关于交通事故的鉴定费用可以约定承担也可以由保险人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是诉讼的。 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交通事故鉴定最多做两次,第一次的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包括: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可以进行鉴定。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的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是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伤残评定前应准备的病情材料,具体包括四种: 1、经医院的诊断证明以及出院证明,颅脑损伤较重者应当有住院病历。 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片。 3、法医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果评定的材料不足或者是未到评定时机法医暂时不予评定。 4、法医于评定材料齐备后30日内做出《伤残评定书》,《伤残评定书》由事故办案单位取回。
保险理赔程序主要有:报案要及时、证明要提供齐全、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10日内需要提交索赔单证。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及时电话报案。 报案后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或者单据:在有效期内的保单正本、被保险人身份证、保险事故时驾驶人的驾驶证。 保险公司定损的金额由物价局价格鉴定中心做出鉴定。 以上手续备齐后,就可以到被保险人的承保公司或者有定损资格的汽车专修厂进
不属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的总共有以下九种情形。 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 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事发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第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