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人扣车一般最多三十五日,包括三十日检验、鉴定期限加上五日通知取车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六十五日,其中六十日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五日通知取车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