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的构成条件如下:(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二)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三)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四)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非法拘禁罪不是危险犯,而是实害犯。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