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保护令全称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颁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通过它来保护你的安全。 人身保护令主要通过四个措施来保护你: 第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第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第四,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院作出后,会直接送达被申请人,还会送给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由多方力量一起协助实施保护你!
被家暴的对象可以通过本人,或者自己无法申请的时候,由近亲属和妇联、公安机关等向你们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申请的时候除了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还需要收集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验伤证明、对方的威胁恐吓电话或者短信等。 法院在接到之后的72小时,如果情况紧急,24小时内,就会做出裁定,直接送达被申请人,还会送给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由多方力量一起协助实施保护你!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的,一旦作出送达后,对方必须付出; 第二,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后,不但会送达你和对方,还会送给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他们多方力量都会协助执行的; 第三,如果对方执迷不悟,那么他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如果他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保护令全称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颁布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通过他来保护你的安全。 人身保护令主要通过四个措施来保护你: 第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第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第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第四,保护你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法院作出后,会直接送达被申请人,还会送给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由多方力量一起协助实施保护你!
被家暴的对象可以通过本人,或者自己无法申请的时候,由近亲属和妇联、公安机关等向你们的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书面申请。 申请的时候除了提交书面的申请书,还需要收集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验伤证明、对方的威胁恐吓电话或者短信等。 法院在接到之后的72小时,如果情况紧急,24小时内,就会做出裁定,直接送达被申请人,还会送给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由多方力量一起协助实施保护你!
离婚后还能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且申请人是否离婚与是否能申请人身保护令无关,申请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为: 1、申请地为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当事人遭受人身威胁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 3、其他条件。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家暴的受害者,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非只保护某一类人。无论性别、年龄、职业等,只要合法权益受到了家暴的侵害,都应当得到法律的保护。
只要的家暴的受害者,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请求; (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起诉离婚时对方家暴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