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第一,是事故发生之日:若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自事故发生日起算一年的诉讼时效。 第二,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可以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轻微事故5日以内;一般事故15日以内;重大、特大交通事故20日以内。 第三,就是按照治疗终结之日: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时间分为。 1.事故发生日:若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2.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 3.治疗终结之日:一般认为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和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算是治疗终结。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造成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等等。 造成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具体如下: 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 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
诉讼时效中断有三种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当事人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