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先起诉,再上诉,最后申诉。上诉针对的是对一审的判决不服,在规定的上诉时间内进行的;而申诉针对的是生效的判决。 1、起诉,俗称打官司,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有三个基本阶段,即起诉、审判、执行。刑事诉讼还包括侦查。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当事人则基于诉讼法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在司法机关的主持下进行活动。 2、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山的判决、裁定,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以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3、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如果被判刑后监护人、亲属等人员是可以探望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通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的信件的内容,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