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供养人员是指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公职人员,涉及范围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财政供养人员,仅指政府机关人员,又称国家公务员,在国外称政府机关雇员或文官。 广义的财政供养人员,又称公职人员,在国外称政府雇员,不仅包括政府机关人员,还包括由财政供养的公共机构人员,如公立机构的教师、医生、环境卫生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等,相当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人员。 我国财政供养人员分为两大部分:一是政府机关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人员、政党机关人员和社会团体机关人员;二是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教育、医疗卫生、科研、文化等公立部门人员。
区域保护是指地方政府为贯彻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政策意图,增强财政资金的边际使用效益,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而实行的一种宏观调控。简单的说就是保护自己地方的企业而限制其它地方的商品。 区域保护对地方财政来说,可以在划清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通过分级财政的转移支付,弥补贫穷地区由于财力不足所带来的财政功能不足的缺陷,并使经济相对发达的地方得到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更好的发展环境。如果没有这样的转移支付,落后区域永远是发展不起来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本条就是“流入浮动抵押财产的特定动产在流入前已设有抵押,流入后负担浮动抵押权,而发生同一物上存在两个抵押权受偿顺序问题规则”的规定。此时,如果已设有抵押权的动产在交付后十日内办理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就具有了超级优先权,即使其设立时间在后,也享有最优先的顺位。
领导不能无故降职。 公司无故降职,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并且也违反了当事人和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如果要进行维权的,建议是先跟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没有成功的话,那么再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是到仲裁局申请仲裁。
判3缓3指的是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没有此类情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只有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才能缓刑,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不能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经济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经济合同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经济合同公证应向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合同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犯罪嫌疑人终身不得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此权利被终生剥夺。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必须要等待30天的冷静期,这个是强制执行的,在双方递交离婚申请后需要等待30天才能办理离婚,在离婚冷静期30天时间到后,还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去办理离婚手续才可以,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到后的30个工作日内没有到达民政局办理离婚,那么民政局就认定双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再需要申请离婚,还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
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行合同义务的人或接受义务履行的人不是合同当事人,而是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前提是要经过合同双方的协商一致,具体的操作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确定。第三人的代为履行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