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从旧兼从轻指的是在适用法律时
所谓从旧兼从轻指的是在适用法律时,原则上适用旧法,也就是说尽管自违法行为发生后出现了新的法律规定,但是原则上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旧的法律规定。刑法对于其生效前发生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不具有溯及力,但是如果与行为时的法律(旧法)比较,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仍然适用。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现行刑法对于它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采取的是有利于被告人的“从旧兼从轻”原则。这是指,原则上适用旧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但适用新法有利于被告,则适用新法,既禁止法律溯及既往,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的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