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他项权利,他项权利是指在房屋产权证基础上的典权,租赁,抵押,继承权利,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典当给他人,从而获得利益。抵押权是指将房屋抵押给别人,从中
房屋他项权利到期后未续期的后果是抵押合同的失效或者抵押人相关权利的丧失,会丧失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根据房屋登记簿的记载,缮写并向权利人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