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人写论文不属于犯罪,但违反学术规范。 【法律依据】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经调查,确认被举报人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
需要看是否有委托,还要看本人是否追认。签合同委托别人代按手印,当事人追认该合同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