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人适用的范围: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在法律规定中明确指出,如若丈夫离世,其配偶——即儿媳并无法继承他的遗产份额。
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离世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可代替已经过世的长辈直系血亲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这便是我们常说的“代位继承”,亦算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形式之一。
抚恤金具有如下基本特性:首先它是无需缴税的;其次,并不计入个人收入账户;再者,它并非被用于残疾人所使用的生活费用;同样地,也它不适于用作夫妻之间财产的分配份额;我们可以说,一般情况下抚恤金并不会被视为遗产范畴。
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适当情况下可享有代为继承权。 若此类继子女已与生父母建立起合法的扶养关系,则他们有权行使代位继承权。
在缺乏遗嘱规定的情况下,某些特定情形可以允许继承者替代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益。
侄子可以代位继承,但具体情形有所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或侄女)可以代位继承。但请注意,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与遗嘱继承不一样。
丧葬费抚恤金不可以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发生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即被代位的继承人(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且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