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后,债权债务一般按实际情况处理。如下: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一般会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负责处理。在公司注销之前,需要依法进行清算程序,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还没有处理完毕的,那么清算义务人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企业注销后不能被起诉。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作为诉讼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