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必须给员知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道、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版房权公积金。
定期登陆发改委、工信部、农业部、财政部等系统的政府网站,重点在公告通知栏,查看政府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等信息,了解政府扶持项目申报的要求和程序。与经验丰富的专业政府扶持项目申报咨询机构联系、请专业人士提供申报信息。
企业的分类: (一)以投资人的出资方式和责任形式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投资者的地区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三)按所有制结构可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和私营企业和外资。 (四)按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不同分为: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五)按信用等级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六)按公司地位类型可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营业执照正、副本(其他银行一般用副本,广东交通银行要营业执照正本,证件已合一,不用带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证件合一不用),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都是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有支付密码器的也带上(类似小的计算器东西)。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代表,也可称为法人的授权代表,不是固定的,可以是任何人,主要取决于法人的授权,这个授权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是一揽子事项的授权。那么当法人代表有什么好处呢? 首先,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因此,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做出的行为视为法人的公司行为,由法人对外承担责任; 其次,当法人代表,获得法人授权后,可以更方便的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促进公司发展; 再次,当法人代表,可以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在处理一些紧急事项时,可以代表法人做出决策; 最后,本律师还是提醒一下大家,虽然当法人代表存在很多便捷之处,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比如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以申请破产。破产拍卖的款项首先要支付员工安置费,然后是税费,然后是银行贷款,最后才是普通债务。
1、制定合并方案。 2、股东会做出公司合并决议。 3、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4、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 6、办理注销、变更、设立登记。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金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赔偿标准。赔偿年限为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会经费是必须要交的。工会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同时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部享受权利的物质基础。会员缴纳工会会费,体现了会员的组织观念,密切了会员与工会组织的联系,同时也有利于职工之间的互助互济和团结友爱的精神的增强。会费交纳的标准,是根据不同时期会员的收入情况和工会工作情况,由全国总工会统一制定的。现行标准,根据全国总工会1978年工发101号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缴纳本人每月基本收入千分之五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只要企业发给的是“工资”,而不是发的奖金、津贴或补贴,就应按本人所得的工资收入计算交纳会费。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留在基层,用于工会开展活动,勿需上交。
原则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规定,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企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实行由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