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后是可以倒闭的。企业改制后,如果还是适应不了经济市场,仍然无法使企业重新焕发生机,企业就会面临倒闭,开始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企业所得税的罚金罚款不可以在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优先拨付应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民法通则》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破产债券。 破产企业包括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 对于已参加工伤保险的破产企业,按照规定应当由其向本企业工伤职工及其供养亲属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费用,包括伙食
一、了解企业解散背景信息,确定企业具体需求。 二、对企业解散涉及的人员信息及外部关系进行梳理 了解企业构架及员工信息及态度,是一份合法且具可操作性的安置方案形成的前提。这一阶段应完成以下事项: 1、内部信息调研 需要对企业组织框架、劳动合同类型、规章制度等人事管理情况、部门组成、公司福利待遇、人员数量、男女比例、工龄长度、身体情况、特殊员工比例等进行核实。与个别员工进行
企业在业是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区别: 1、存续是指:企业依法存在并继续正常运营。也被称作开业、正常、登记。 2、在业是指:企业正常开工生产,新建企业包括部分投产或试营业。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
企业海外并购的意义: 1、为了海外上市,需要海外架构。 2、国内市场饱和,需要拓展海外市场。 3、参与国际竞争,需要通过并购消灭竞争对手。 4、为避免反倾销、反补贴诉讼的原因,将产品产地进行转移。 5、为实现劳动力和工厂的转移,而并购一些第三世界国家的工厂。 6、通过并购行为,获得国外的技术、专利、品牌或其他知识产权。 7、为获得海外特殊资源而展开的海
我国企业合并中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上存在着漏洞 关于企业合并的法律法规依然很不健全,现行有关合并的立法对合并的很多制度没有做出规定,有关合并的许多规定只是散见于《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之中。 (二)立法不统一甚至相互矛盾 在我国,企业按照不同的类型分别使用不同的企业立法。而企业合并立法又含在相应企业立法中,这就造成了企业合并分别立法。这种分别立法缺乏协调,造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是企业依法将批准发布的企业产品标准告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存档备查的行为。备案后的企业产品标准可以依法作为监督检查的依据。 办理条件: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该企业标准应办理备案。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各市(县)直属局分工如下: 1、在国家或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主要有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解散公司。企业的重大事项需要合伙人协商,也可以投票决定,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投票权等。 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有: 1、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其他合伙人不同意的情况下无权解散公司。企业的重大事项需要合伙人协商,也可以投票决定,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行使投票权等 2、如合伙企业法人在不解散公司的前提下退股如何办理。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公布。该《办法》共21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3号公布的《企业年度检验办法》予以废止。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保障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