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法律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
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体现在,有担保的债权单独划定为一个清偿顺序,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法律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
破产之后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执行清算的费用,诉讼费用,管理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等等,这些都是属于破产费用的范围之内。由于这些费用是成本性的支出,如果没有这部分支出的话,整个企业的破产是不能够完成的,所以这是所有其他债权的基础,是放在最优先地位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
1、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担保物权必须成立于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 2、担保物权人负有申报债权的义务; 3、担保物权须经法院审查确认; 4、在担保物权人未占有担保物的情况下,其担保物权的行使首先应向破产管理人主张,取得对担保物的占有后再行使其权利。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6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