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第一,传授犯罪方法罪是独立的罪名,具有独立的法定刑,其罪名和法定刑并不依传授的是何种犯罪的方法而改变。 第二,两者侵犯的犯罪客体不同。 第三,犯罪对象不同。 第四,两者行为内容不同。 第五,犯罪主体上要求不同。 第六,两者的主观方面不相同。 第七,两者构成的罪数形态不同。
传授犯罪方法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