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三天后还可以伤情鉴定。
伤情鉴定开始时间: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其它。
1、刑事案件报案之后会有专业人员鉴定,无需和民事案件鉴定一样。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2、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3、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被人打伤,应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并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一、申请伤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或户口本; 2、伤残鉴定委托书; 3、入院记录; 4、出院记录; 5、出院小结; 6、病历本; 7、疾病诊断证明书; 8、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9、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伤情鉴定流程详解: 1.当遭遇造成身体损害的事件时,您应当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求助,公安部门在明确接收到您的报案后,会进一步向您询问关于您想要进行伤情鉴定的相关需求。 之后,公安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您开具鉴定委托书。 2.在您收到了公安部门出具的鉴定委托书后,请您尽快亲自前往距离您最近的具有合法资质的法医学门诊部,携带该委托书前往鉴定申请处提出您的鉴定请求。 法医将认真考虑您的诉求,对您进行全面的医学检查以及拍照记录,以便准确无误地了解您的伤势状况以及发展趋势。
若伤势鉴定未能及时进行,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最终的鉴定结果以及之后涉及到的赔偿问题。 然而,这并不足以证实在遭受伤害之日起立刻需要司法机关进行伤势鉴定,救助患者仍应作为首要任务。 只要能保留首次的诊断结果记录,便不会对后续再次进行的伤势鉴定产生重大影响。
伤情鉴定流程包括委托、受理、初次鉴定、复核鉴定、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鉴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一、申请伤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 1、身份证或户口本; 2、伤残鉴定委托书; 3、入院记录; 4、出院记录; 5、出院小结; 6、病历本; 7、疾病诊断证明书; 8、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9、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法院能进行申请鉴定,因为法院有司法鉴定部门,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如果是意外受伤或者是交通事故受伤,伤残等级鉴定是在司法部门批准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如果是工伤,经过劳动局进行过工伤认定的,是在劳动局下设的工伤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申请也是向劳动局申请。 进入诉讼以后的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司法鉴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