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此罪的,实行双罚制。
生产伪劣化肥罪需要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农业生产;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农、林、牧、渔等生产管理法规,生产伪劣化肥等农用生产资料,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