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法院对于构成生产伪劣兽药罪的既遂的犯罪分子,所依据的《刑法》规定的量刑处罚标准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指的是生产假兽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兽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销售伪劣兽药罪如果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一般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伪劣兽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
行为人构成生产伪劣化肥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据土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定罪处罚: 销售伪劣化肥罪指的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生产伪劣种子罪的立案标准: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按照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销售伪劣化肥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为: 1、行为人实施的销售伪劣化肥的行为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只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没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就不构成本罪。
生产伪劣种子罪既遂最多判无期徒刑。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刑法对销售伪劣兽药罪的处罚规定: 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生产、销售伪劣兽药罪指的是生产假兽药,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兽药,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兽药冒充合格的兽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23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