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的区别是: (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 (2)主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虽同是直接故意犯罪,但具体罪过内容和犯罪目的不同。前者一般是出于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的目的;而后者则出于出入人罪的目的。 (3)客观方面不同。妨害作证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妨害证人依法作证或指使他
符合下列构成要件认定构成伪证罪: 1.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2.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3.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4.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
立案程序如下: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
伪证罪立案标准: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5.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
伪证罪的管辖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的行为为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行为;3、主体为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4、具有主观层面的直接故意。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翻供,对于证人翻供的证词,法院会依法要求证人予以合理的解释,证人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法院对翻供的证词将不予采信。当然,对于前后证词不一,法院可以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另外,证人在刑事案件中前后证词不一,影响案件判决结果的,可能涉嫌伪证罪。
伪证罪的构成要件:主体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伪证罪必须对与案件情况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而妨害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则无此限制;伪证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四类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等。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造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伪造证据的主体,依自然人和单位的不同,罚款的金额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