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管理制度。与伪造货币罪侵犯的客体一致。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出售、购买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出售伪造的货币,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各种方式,通过各种途径以一定的价格卖出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购买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以一定的价格用货币换取伪造的货币的行为;所谓运输伪造的货币,是指行为人主观上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汽车、航空器、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或者以其他方式将伪造的货币从甲地携带至乙地的行为。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由于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要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因此本罪的主体实际上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当然即便是伪造货币者以外的自然人,如果事先与伪造者通谋的,也构成伪造货币罪,而不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无论是出售、购买行为,还是运输行为,都必须是出于故意。对于出售行为,其故意的内容是明显的,并且还具有通过此行为达到营利之目的。我们知道,货币作为从商品游离出来的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不能象其他商品一样,可以出卖或购买。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用低于某种货币的商值出售这一货币的情况,除非所持有的货币是伪造的,在不具备货币面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出现低于货币面值的价格而出售货币的现象。
伪造货币罪是行为犯。一般说来,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但这并不是说一定就构成犯罪; 这是因为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伪造货币的行为只有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时才能构成犯罪。 伪造货币罪的量刑起点或者立案标准是伪造货币的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不满三万元或者币量在二百张以上不足三千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伪造货
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伪造总面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货币罪的立案标准是:有制造货币版样或者为他人伪造货币提供版样的行为;伪造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其他伪造货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