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发票出院时候没给可以去医院开发票,但是已开住院发票不能补办。 按照相关规定,住院发票丢失,医院确实无法给患者补开发票。但丢失住院发票的患者,可以到医院财务部门开一封介绍信,介绍信上要详细列明住院收费的项目和每一项的金额,并加盖医院财务科的公章。 同时,患者还要到医院复印丢失发票的存根,并在上面加盖医院的住院收费专用章。之后,将这些材料交到社保部门,经社保部门审核,确认患者没有在其他地方重复参保报销,就可以按相关规定在社保部门报销医药费了。
医院住院发票丢了可以出具书面证明。 医院一般不可以重新开具发票,但是可以提出出具证明的请求,原开具发票的医院在查对发票的根联、记帐联无误后,可按原来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并将原发票存根复印件盖章,附上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并作发票丢失说明。 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