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最高是60%,低保户住院报销比例最高为60%,针对低保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因生病入院治疗的医药费,除去自费部分,经新农合或者城镇医保报销后所剩部分,可以再次报销65%,封顶线为3.5万元。患者所承担的医药费就是经两次报销后所剩费用加上自费部分费用。如果自己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是可以申请低保的。低保户如果要住院治疗的,如果有医疗保险的,可以和普通人一样,申请医疗报销。
一、职工社保住院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3、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 4、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范围 1、新参保未发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2、社保卡挂失,补(换)社保卡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3、在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未持卡就医发生的费用; 4、欠费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5、手工报销期间就医发生的费用; 6、符合本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在外埠就医时发生的费用; 7、当年度费用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退休职工分为70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两种报销比例。 1、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5%。 2、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的比例是90%。 报销比例和医院级别挂钩,报销比例85%起,最高可累计报销30万元。其中,三级类医院报销范围为85%~95%,二级医院 87%~97%,社区医院90%~97%。
住院报销的比例每个地区的规定是有所差别的,下面以深圳市二级社保住院报销比例为例介绍: 二级医疗保险是住院保险,门诊每年可报销1000元。住院的话,基本上可以报销70%-80%。在办住院手续前出示社保和填上去,出院结算的时候会直接减去可报销部分的费用。
保险合同变更的要件有:(1)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一致;(2)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社保卡报销比例一般根据就诊的医院报销,如果属于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如果属于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如果属于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如果属于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需要看情况。如果只有残疾证,没有参加医保,住院期间是不可以报销的。有残疾证的社会保障卡住院可以报销。残疾证只是证明有残疾存在,但是针对残疾,有一定的补助或扶持政策。有残疾证,同时要有新农合或者是医疗保险,动手术才可以按比例报销,如果什么也没有,那就报销不了,只能向民政局申请一点困难补助了。
有低保的人住院,应该这样报销:当事人需带齐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结算。而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不能直接报销,报销比例咨询就诊的医院。异地办理医疗报销需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出院后必须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如果是在外务工,需有务工单位出具务工证明,出院后持病历复印件、汇总明细单、住院收费票据、出院证明,再拿着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及居住或务工证明回参合所在地报销,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然后才可去外地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