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的发票可以作废。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者取得对方的有效凭证。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同时,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
公证可以作废重新公证,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如果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作废发票不见了不严重。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已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丢失后无需按照规定进行登报声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失业保险暂停缴纳超过一年,则该项保险将会失效。 关于各类保险的有效期限及情况,相应的详细说明如下: 1、医疗保险: 符合参保条件的投保人须于三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手续,从完成这一步之后的下一个月开始,他们便能享受到职工医保的各项福利;反之,若是未能在规定时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长达三个月以上者,则被视为已经放弃参保。 2、养老保险: 在养老保险方面,尽管中途出现断缴的情况仍然是可以补续的,并不需要重新累积累计缴交费年限,只是这可能会对您在退休后所获得的福利产生影响。 3、失业险、工伤险和生育险: 在实施生育保险以及生育手术期间,企业必须先为员工参与生育保险并保持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社保机构的明确要求,只需在退休前,将其中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在内的所有项目Ha累计缴纳年限满足法定的15年期限,就完全符合享受到相应保障的条件了。 在此过程中,需要格外留意的是,若基本医疗保险出现断缴现象,可能会对您未来报销医疗费用及使用医疗服务等方面造成一定程度的不便与限制。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并遵循国家相关规定,当您从现有的工作单位离职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这几类社会保险,均需由您原先所在的单位为您办理暂停手续。 而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届时将会自动转入到您个人进行缴费的相应状态。
电子发票是不可以作废的,只能做红冲处理。电子发票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发票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减,因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空票作废的发票,处理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选择发票管理源模块。 2、选择发票开具管理菜单下的未开发票作废。 3、逐份确认要作废的空白发票号码,直至出现取当前发票号失败。 4、选择发票领用管理菜单下的发票库存查询,出现金税卡中没有可用的库存发票,说明空白发票已全部作废,可进行抄税。
作废发票对方不愿退回,可以向对方主管税局举报,或按发票丢失操作,自行冲红。常见的发票作废情况主要有以下情形:用票单位和个人开发票后,如果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开具发票时发生错误、误填等情况需要重开发票的,可以在原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其他。
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抄可以累计,不过最多是连续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失业金就不能再领取;如果办理失业登记开始领取失业金期间没按时去社保所签到,失业金会停发,也不再补发。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效期限为60日,自原用人单位为其开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之日起,超过60日不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一般情况下,已经缴款的申报不可以作废。但当事人可以到税务局更正申报,也可以调整的事项在下个月进行调整。一般相同所属期内,纳税人提交申报材料后,发现需要补充申报或错误申报的。如为未清缴,纳税人可透过申报表格作废之功能,将原有申报作废止,并重新进行申报;若已清缴,则可透过申报错误更正功能进行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