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限制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
原则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诉没有达到离婚的目的,如其再想起诉离婚,则
协议离婚,需要到原登记机关去办理,若是诉讼离婚,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