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意见如下:1、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
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所)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向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起诉,需要提交户籍信息、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
孩子抚养权的确定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
【法律意见】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
【法律意见】即使对方失踪也可以起诉离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
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及小孩抚养,1、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50300元,一般法院都会收300元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1、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3、结婚证。如
关于财产问题: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例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一般是均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