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屋因室内供暖设施年久失修,供暖调试以及暖气片断裂跑水致业主房屋受损,业主以此为由拒缴供暖费欠妥,应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分清责任后再行主张权益。 一方面,如果供热单位对业主供热设施已进行过检查,并向业主告知隐患并送达了消除隐患通知书,业主仍未维修改正,供热单位暖气调试前进行公告告知;针对上述情况,业主需自行承担损失。 反之,如因业主请求供热单位对供暖设施维护,对方不履行维护义务并
对于集中供暖的房屋,空置房屋不居住为业主对自己权利的处分,业主不能未居住或自行切断供暖设施为由拒绝供暖费。 对于业主切断暖气设备的情形,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予认可为拒缴供暖费的抗辩主张。
法定的供暖违约金一般是一次性收取。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那
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在18度,正负偏差2度算是正常的。如果温度达不到,需要专业的检测机构来鉴定,确实存在不达标的,按照实际不达标的天数退费。对于采暖期内室内温度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那
一般情况下,室内温度在18度,正负偏差2度算是正常的。如果温度达不到,需要专业的检测机构来鉴定,确实存在不达标的,按照实际不达标的天数退费。对于采暖期内室内温度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本法第119条还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本法第119条还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况。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式为准,比如签订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