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或集体组织供给生活费用的烈属和享受社会救济的城市居民,其遗产仍应准许合法继承人继承。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内容如下: 1、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2、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3、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4、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5、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应尽可能靠近村庄的几何中心,以方便居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