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回补充侦查拒绝拿回是一种对案件审理负责的态度,并不存在好与不好。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到检察院后被退回补充侦查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退回补充侦查函的相关规定是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直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不过,在退回补充侦查的时候,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是通知书或决定书,而不是所谓的退回补充侦查函,因为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这是强制性的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
取保候审不批捕继续侦查是补充侦查的意思,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重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中退回侦查的次数限制有多少。法院审理中退回侦查的次数限制为两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
侦查羁押期间证据不足的话是不可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 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38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
如果经过检察院审查证据不充分,且经过与公安沟通即便补充侦查也确实无法调取新的证据,那就没有补充侦查的必要; 检察院可以直接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法律规定可以补充侦查二次,如果经过二次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
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的算起是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审查起诉有两次补充侦查的机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